学士学位申报提交的材料
我校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二次办理学位申请,上半年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4月10至25日,下半年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0月10至25日。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1年内申请,否则,不得授予学士学位。
学士学位申请提交的材料:
2、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经验证后原件退回)。
3、全省成人外国语学位统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(经验证后原件退回)
4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经验核后原件退回)以及三张近期免冠大一寸证件照(光面蓝底)及电子版照片。
5、材料交到: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继续教育学院3号楼202室自考办。
联系人:银老师 黄老师, 联系电话:020-37627894